"不是官"就能吃拿卡要?媒體:有權力就得守規(guī)矩


來源:中國產業(yè)經濟信息網(wǎng)   時間:2018-03-06





  不論是什么崗位,只要涉及到公共權力的行使、人民利益的維護,就有責任,也有義務果敢擔當、踏實履職。
 
 
  
 
  近日,兩則事件被曝光,受到群眾廣泛關注:一個是中央黨校原教授羅志先嚴重違反廉潔紀律,卻以不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為由上訴,妄圖躲避處罰;另一個則是浙江溫州某村原村委會主任李某,因在土地征用中索要好處費被檢方起訴,但其始終以不是國家工作人員為借口尋求辯解。
 
  “不是國家工作人員”就可以違反紀律、無視規(guī)矩,大行權力尋租、吃拿卡要之舉?這樣的理由未免太過滑稽、荒唐。拋開對“國家工作人員”范圍、歸屬的爭論不談,不論是什么崗位,只要涉及到公共權力的行使、人民利益的維護,就有責任,也有義務果敢擔當、踏實履職,遵守崗位所需要的一切規(guī)章條例、制度規(guī)范,豈能任性而為,讓崗位責任給違紀“背鍋”?
 
  時下,的確存在這樣的怪現(xiàn)象,少數(shù)同志并非公職人員,在接受相關單位委托從事某項公共職能時,眼里只看到了權力,卻對權力背后相匹配的規(guī)矩和要求不聞不問,甚至有“拿著雞毛當令箭”的情形,嚴重削弱委托單位的公信力,讓群眾看了笑話。當然,也有個別公職人員,作風不正、行為不端,被抓了個現(xiàn)行,面對群眾的質疑、上級的責難,卻以“來辦事”“不是工作人員”為由,妄圖逃避紀律規(guī)矩的懲處。殊不知,這樣的沒擔當、不認錯更令人寒心。
 
  用“不是官”為違法亂紀“打掩護”,究其實質,還是思想認知、行為作風出了問題,哪有什么有權無責、有利無矩的“好事”從天而降,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。其實,不論是正式的也好,臨時的也罷,“國家工作人員”都是一個光榮的身份,而這份“光榮”恰是體現(xiàn)在為人民謀福祉、為改革求實效、為發(fā)展盡責任之上,來自于人民群眾發(fā)自內心的尊重和擁戴。倘若這個身份被用到侵害群眾、謀取私利,甚至達到不為人知的目的上,終究是思想走偏、行動跑調,枉費了黨和人民的熱切期盼。
 
  由此可見,廣大黨員干部要吸取上述兩則事件的教訓,牢固樹立“四個意識”、堅守“四個自信”,做到立黨為公、執(zhí)政為民,時刻銘記自己的初心和使命,以“為官一任、造福一方”的思想自覺指導工作,形成造福社會、不謀私利的行動自覺。要強化擔當、主動作為,不論職務高低、責任大小,都必須敬畏崗位的權利、珍視肩負的擔子,把該盡的責任盡好、該履行的義務履行到位,堅守道德“底線”、不越紀律“紅線”、不碰法律“高壓線”,絕不能因一絲的松懈和僥幸,陷入違紀違法的“泥潭”,動彈不得。
 
  同時,各級黨委政府也當注重內部建設,對任何一名從事公共事務的同志都要從嚴管理、加強教育,用好用實各項黨內法規(guī)制度,確保黨員干部在任何時候、任何情況,都能“心中有黨,心中有民,心中有責,心中有戒”,主動接受群眾監(jiān)督、接受組織管理,絕不發(fā)生蒙騙組織、對抗組織的行為。要動真碰硬,敢于同組織內部各類無視紀律、罔顧規(guī)矩、違反法律的行為作斗爭,讓那些不珍惜為民服務機會、不愛護履職盡責崗位的同志沒位置、沒市場,徹底鏟除為官不為、為官亂為的滋生土壤,營造良好的組織生態(tài)、干事氛圍。(儲旭東)

       轉自:紅網(wǎng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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