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江永縣政府欠債30萬:教學樓工程款20年遲遲不付


來源:中青在線   作者:何林璘    時間:2017-08-03





       “明明是件很簡單的事,沒想到拖了20年。”今年63歲的首朝盛為了追討一筆30萬元欠款已用時20年,而欠債者是湖南省永州市江永縣桃川鎮(zhèn)政府。
 
       首朝盛曾是江永縣瀟湘建筑安裝公司(以下簡稱“瀟湘建筑公司”)的法定代表人。1997年5月1日,其公司與桃川鎮(zhèn)政府簽訂合同,承包桃川鎮(zhèn)二中附屬小學教學樓工程,工程款總計28.262萬元。然而,教學樓蓋好后,桃川鎮(zhèn)政府卻遲遲不付工程款。
 
       據中國青年報·中青在線記者獲得的《工程承包合同書》顯示,為改善辦學條件,作為甲方的桃川鎮(zhèn)政府將二中附屬小學教學樓工程的所有項目,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給瀟湘建筑公司。
 
       雙方約定工程價格為每平方米320元,面積以竣工驗收后的實際面積計算,工程于1997年5月10日開工,1997年10月20日竣工,工期共160天。關于付款方式,雙方約定先由乙方墊資為主,完成基礎部分時,桃川鎮(zhèn)政府在5月底前,付8萬元工程款;工程完成80%時,再付5萬元,完成驗收合格后鎮(zhèn)政府付結算款,剩余部分在1998年11月30日之前全部付清。
 
       桃川鎮(zhèn)政府還承諾,逾期不付所欠部分按照當時銀行建筑貸款利息付息。在該工程承包合同書的甲方代表一欄里簽字的是時任桃川鎮(zhèn)黨委書記的李連勇。“當時李連勇還特別提議在合同后面加上一條約定,如果不能按時兌付工程款,桃川鎮(zhèn)政府就根據拖款時間,按月息1.2分的利息結算實際欠我的本金和利息。”首朝盛說。
 
       首朝盛以為,有這樣一份合同在手,就不用擔心拿不到工程款。然而等到面積1500多平方米的兩層教學樓工程按期完成時,桃川鎮(zhèn)政府卻拒不履行合同約定,拒不付款。
 
       在首朝盛的一再催促下,1998年12月10日,桃川鎮(zhèn)政府與其進行工程款結算。截至當時,桃川鎮(zhèn)政府仍欠其工程款28.262萬元。
 
       “之后桃川鎮(zhèn)政府一直以資金緊張為由拒不付款,也不約定或承諾具體付款日期。”首朝盛說。
 
       28萬元,在1998年并不是一個小數目。由于遲遲拿不到工程款,首朝盛拖欠十幾名農民工的工資共計2.6萬元,被農民工告上法庭后,他被迫借高利貸。“之前的工程款都是我借高利貸墊付的,每月利息2.5分,之后每月光利息就要付近1萬元。”首朝盛告訴記者。
 
       多次催要無果后,2000年5月20日,首朝盛向江永縣人民法院起訴桃川鎮(zhèn)政府,要求其支付工程款并賠償欠款利息。
 
       同年7月30日,法院作出判決,判令桃川鎮(zhèn)政府付給該公司工程款27.762萬元,利息約2.77萬元,合計約30.5329萬元,判決書生效后15日內一次性付清。
 
       首朝盛以為拿到了判決書,就能要回自己應得的工程款,卻沒想到判決書生效15日后,桃川鎮(zhèn)政府依然以“沒錢”為由拒付欠款。之后,他多次前往鎮(zhèn)政府追討欠款,均空手而回。
 
       從法院下達判決書的2000年7月30日至今,已過去整整17年,當時正值壯年的首朝盛如今已成六旬老人,依然身負20年前欠下的巨額欠款,每月須付近萬元貸款利息。
 
       20年間,桃川鎮(zhèn)已換了8任黨委書記和鎮(zhèn)長,首朝盛數百次前往幾十公里外的桃川鎮(zhèn)政府討要欠款,也多次找江永縣政府反映情況,均以徒勞告終。
 
       “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,為什么堂堂一個地方政府能一直欠我一個小老百姓的錢不還?為什么連法院判決也沒有用?”首朝盛還曾多次通過湖南省委網信辦主辦的“問政湖南”網站向當地政府反映情況。
 
       7月27日下午,記者撥通了桃川鎮(zhèn)政府主管財務的楊姓負責人的電話,他向記者證實了鎮(zhèn)政府欠款一事。他解釋稱,當初鎮(zhèn)上是為了普及9年義務教育而建了這所學校,通過類似招商引資的形式將工程包給了瀟湘建筑公司,但當時工程款由于領導調動等原因沒有付清。“鄉(xiāng)鎮(zhèn)基本沒什么財政收入,協商試圖用幾塊地來抵債,但國有土地必須通過拍賣,所以沒能成功還債。到了2000年左右,當時有‘普九化債’的政策,所有九年義務教育基礎設施所欠的錢由國家統一償還,但這工程是1997年的,不屬于‘普九化債’的范疇,所以這筆債又沒解決,一直拖到2000年法院判了鎮(zhèn)政府償還,也沒有兌現。”
 
       該負責人表示,鎮(zhèn)政府從去年4月開始辦理此案。“我們這屆政府,剛好趕上省委巡視組到鎮(zhèn)上,這個案子是作為巡視組的招辦案件來辦的,所以我們是一直在辦理。”
 
       對于為何債務拖到現在仍未解決,楊姓負責人稱,“之前幾屆政府到底怎么處理的我們具體不清楚,但我們這屆是實打實在認真辦這件事。本來應該以前就搞好、協商好,結果可能因為干部調動,導致銜接上又出了問題。這屆政府為了這件事,光了解就用了兩個月,挨個單位去問,了解事情到底怎么來的。”
 
       桃川鎮(zhèn)黨委書記陳江平告訴中國青年報·中青在線記者,目前仍有兩個問題還在與首朝盛協商。一個是金額問題,陳江平稱鎮(zhèn)政府通過多方面查找,發(fā)現2008年江永縣教育局曾撥給首朝盛一筆11.8萬元的款,說當時首朝盛寫了收條,但他現在又說沒印象了。對此,首朝盛則向記者解釋稱,收條并非自己所寫,“沒收過這筆錢”。前述楊姓負責人則表示,“撥了11.8萬元,但以前的檔案管理,鄉(xiāng)鎮(zhèn)上都比較混亂,導致找不出憑證來。”
 
       陳江平表示,另一個未協商好的,是利息問題。從2000年到現在,首朝盛認為應該按照當初約定好的1.2分的利息來算鎮(zhèn)政府應還款項,“至少也得是1分利息”。首朝盛按照該利息所算出的桃川鎮(zhèn)政府應還本金加利息總計是86萬元。
 
       “但我們咨詢了法院,也參考了以前的案例,覺得這個利息稍有些高。”陳江平說。楊姓負責人則表示,他最近一次與首朝盛協商是在7月15日,他說,當時協商時按照當前貸款利息7.4厘的利息來算,從2000年到現在,鎮(zhèn)政府總計應還67.4萬元。“我們把這個數目報給縣里,向縣里爭取,通過縣財政來幫忙解決,因為鎮(zhèn)里沒有什么收入,拿不出這么多錢。我們鎮(zhèn)上也會爭取通過出讓一些國有土地,用土地款來還錢。”但在協商中,首朝盛本人卻并不認可67.4萬元的應還金額。
 
“協商好后,就盡快給他解決,縣財政也表示支持這件事。”陳江平告訴記者,“如果我們雙方能協商好肯定最好,如果協商不好,我們就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,通過中間方來仲裁,裁決后我們該付多少就付多少。這件事確實拖得比較久了,從2000年到2016年,之前的政府不知道什么情況拖了這么久,現在到了該和他解決的時候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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