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正式廢除嫖宿幼女罪 將視同奸淫從重處罰


中國產業(yè)經濟信息網   作者:桂田田    時間:2015-08-31





  昨日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(九)明確廢除嫖宿幼女罪,嫖宿幼女將視同奸淫幼女從重處罰。修正案將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
  嫖宿幼女罪是1997年修訂刑法時增加的有針對性保護幼女的規(guī)定,脫離強奸罪成為了單行刑法:“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?!?/p>

  此前的審議中,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取消嫖宿幼女罪。法律委員會經研究,建議采納這一意見,取消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第二款規(guī)定的嫖宿幼女罪,對這類行為可以適用刑法中“奸淫幼女的以強奸論、從重處罰”的規(guī)定,不再作出專門規(guī)定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本次刑法修改還進一步完善了反腐敗制度。其中規(guī)定,對重特大貪污受賄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(zhí)行的犯罪分子,可以采取終身監(jiān)禁的措施。

  “應當強調的是,這種措施不是一個新的刑種,它的對象只是針對貪污受賄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在具體執(zhí)行中的一個特殊的措施?!比珖舜蟪N瘯üの谭ㄊ腋敝魅侮拌F偉指出。

  那么,部分已經被判死緩但是尚沒有公開資料表明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官員,會否受到終身監(jiān)禁不得減刑的影響?回應北京青年報記者提問時,臧鐵偉表示,法律通過以后,對于個案如何適用法律,將由司法機關按照法規(guī)、結合實際情況來確定。

  此外,收買被拐賣的婦女、兒童將一律不可免除刑罰。

  修改后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(guī)定:“收買被拐賣的婦女、兒童,對收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,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,可以從輕處罰;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,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,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?!?/p>

  焦點

 嫖宿幼女罪的存廢之爭

  嫖宿幼女罪的存廢問題,無疑是本次人大常委會會議的關注焦點之一。近年來,在這一問題上,現實與輿論聯系緊密。一方面,現實中奸淫幼女的現象多有發(fā)生;另一方面,廢除嫖宿幼女罪的呼聲也不斷高漲,自2008年開始,成為歷次“兩會”的熱門議題。2009年被廣泛報道的貴州習水嫖宿幼女案將此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,其后多年間也并未息止。

  引起爭議的罪名

  在刑法的諸多罪名中,恐怕再沒有一個罪名能像嫖宿幼女罪那樣引發(fā)如此多的爭議。

  將這一罪名加入刑法的時間是1997年。在當年通過的刑法修訂案中,加入了第360條第2款: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
 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發(fā)展戰(zhàn)略研究院研究員劉白駒是最早將廢除嫖宿幼女罪帶到全國兩會的人,2008年,他提出《修訂刑法將“嫖宿幼女”按強奸罪論處》的提案。他所提出的主要依據是,一方面在法理上,強奸罪中奸淫幼女一條實際上已經包括了嫖宿幼女的情況,按照強奸罪來處理。后來加入嫖宿幼女罪就顯得“節(jié)外生枝”。另一方面,嫖宿幼女罪將幼女當作“賣淫女”看待,對幼女不利。

  劉白駒向北京青年報記者分析,當時加入這一罪名,很有可能是為了打擊嫖客?!耙驗殒捂揭话悴粯嫵煞缸?,但是嫖宿幼女可以算犯罪,所以加入這一罪名,放在社會管理秩序一章,重點是為打擊嫖娼、嫖客。”

  量刑的起點與終點

  讓這一爭論達到頂峰的是2009年的貴州習水案,11名女生被以拍裸照和毆打等手段脅迫賣淫,其中有3名未滿14歲。而參與買春的人員中,竟有5名公職人員。在當時,有一位律師辭去委托,表示“我不愿為這種人辯護”。后來的判決是以嫖宿幼女罪定罪,一時輿論沸騰,認為應該以強奸定罪。

  當時,習水縣檢察院檢察長任炳強表示,嫖宿幼女罪其實更為嚴厲,嫖宿幼女罪的量刑起點是5年,而強奸罪的量刑起點僅為3年。

  這也是為嫖宿幼女罪辯護者反復提起過的一項理由:量刑起點高,說明其對于幼女的保護。但有輿論分析指出,關注焦點不在量刑上限,而是在量刑上限的比較上:與最高可判處死刑的強奸罪相比,嫖宿幼女罪的最高刑罰只是15年加罰金。

  最高法的答復

  對于推動嫖宿幼女罪的廢除,全國人大代表、中華女子學院教授孫曉梅助力頗多。

  面對“嫖宿幼女案”的頻密發(fā)生,她曾在接受采訪時向媒體指出,“1997年到1998年投訴數量的激增,和其后涉案人數的大幅度上升,特別是各地基層干部、公務員、教師甚至法官涉足嫖幼案件的相繼發(fā)生,很難撇清與刑法360條降低幼女保護力度的關系?!?/p>

  數年的堅持,孫曉梅的努力也換來了回應。

  2013年7月,最高人民法院對孫曉梅的建議進行了答復。最高法認為,刑法規(guī)定:“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,以強奸論,從重處罰?!币簿褪钦f,只要與幼女發(fā)生性關系,不論是否采用暴力、脅迫等手段,不論幼女是否同意,均構成強奸罪。最高法曾明確表示,“我們經研究認為,只有廢除嫖宿幼女罪才能真正解決問題?!?/p>

  如今,刑法修正案(九)中將這一條款刪除也給了孫曉梅一個“答復”。

 


  轉自:北京青年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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