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4日,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(fā)布會,發(fā)布《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綱要(2016—2020)》,并啟動院2017年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介紹,2016年,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審、二審、申請再審等各類知識產權案件177705件,審結171708件,比2015年分別上升19.07%和20.86%。人民法院通過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大量知識產權案件,制止和打擊各類知識產權侵權行為,切實維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,營造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“喬丹”商標系列案件,北京、上海、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在案件審理中探索適用懲罰性賠償,著力解決賠償數(shù)額低、侵權成本低、維權成本高的問題。
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宋曉明介紹,我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制度起步于改革開放,1985年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宗專利糾紛案件,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知識產權審判庭,到今天已經經歷了30年的發(fā)展。1985年至2016年,人民法院受理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792851件,審結766101件。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涵蓋了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(xié)議》所規(guī)定的各類知識產權以及不正當競爭行為。在中華老字號、中醫(yī)藥、中國民間文學藝術、中文字庫等方面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,令古老的中華文明生機盎然。
為充分展示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的成績和力度,指導知識產權權利人維權活動和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工作,最高人民法院還向社會公開集中發(fā)布了2016年中國法院十大知識產權案件和50件知識產權典型案例。(記者 徐雋)
轉自:人民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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