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務部官網消息,商務部決定自2016年10月24日起對原產于韓國、泰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。
24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(fā)布2016年第57號公告,決定即日起對原產于韓國、泰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。此次反傾銷調查涉及的產品又稱聚氧亞甲基共聚物,或聚氧化甲烯共聚物,英文名稱:Polyformaldehyde Copolymer,或Polyoxymethylene Copolymer,或Copolymer-type Acetal Resin,或Acetal Copolymer等,英文名稱通常被簡稱為POM Copolymer,歸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》39071010項下。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商務部將從即日起對原產于韓國、泰國和馬來西亞的上述進口產品的傾銷、傾銷幅度、中國同類產品產業(yè)的損害、損害程度,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調查?! ?/br>
來源:全景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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