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愛我家被爆轉租公租房 原租金1700元轉租價4900元


來源:中國產業(yè)經濟信息網   時間:2018-08-31





  8月30日,據《中國經營報》報道,我愛我家、中天置地存在違規(guī)轉租現象。原租金1700余元的一居室公租房被轉租后,租金高達4900元,通過中介租賃的部分租戶卻并不知情。

  目前,朝陽區(qū)公共租賃住房發(fā)展運營中心已就該情況展開調查。

  在業(yè)內人士看來,公租房的承租人及轉租的中介均存在違規(guī)行為。

  所謂公租房,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,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、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,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

  據《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、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》,符合下列條件的才可申請公共租賃房,具體包括:廉租住房、經濟適用住房、限價商品住房(以下統稱“保障性住房”)輪候家庭。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(zhèn)戶籍,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(含)以下;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(含)以下、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(含)以下。

  北京市住建委發(fā)布的數據顯示,截至2018年6月底,北京市已啟動公租房分配(含市場租房補貼)1.26萬套(戶),其中實物房源約1萬套,新增市場租房補貼發(fā)放2600戶。完成全年政府實事任務分配公租房1.5萬套(戶)的84%。

  此次,媒體曝出位于北京市朝陽區(qū)南沙灘東路的一公租房項目存在轉租現象,而我愛我家及中南置地兩家中介存在帶人看房、租房、轉租公租房的情況。

  據住建部頒布的《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》第三十二條規(guī)定,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經紀人員不得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出租、轉租、出售等經紀業(yè)務。

  《辦法》明確,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的,依照《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》第三十七條,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(房地產)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,記入房地產經紀信用檔案;對房地產經紀人員,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;對房地產經紀機構,取消網上簽約資格,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。
 

  而對于承租人來說,《辦法》規(guī)定,承租人存在轉借、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,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。
 

  對于上述報道,我愛我家方面回應稱,目前正在核實下面的個別經紀人是否有違規(guī)操作,公司層面肯定是明令禁止的。
 

  中天置地方面并未回復。
 

  近年來,北京大力發(fā)展公租房,引導居民通過租賃方式解決住房困難,穩(wěn)步推進“租售并舉、以租為主”的住房保障供應體系。
 

  8月22日,為加大租賃住房供應,北京市住建委多措并舉,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。其中,西城、海淀、豐臺三個區(qū)在上周先后發(fā)布配租公告,集中啟動近5000套公租房供應分配工作,目前均正在進行意向登記過程中。
 

  同日,北京市住建委又明確,北京市、區(qū)住房保障部門繼續(xù)加大工作力度,力爭年底前再啟動近萬套房源分配工作。
 

 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分析認為,北京大量供應公租房,的確緩解了部分區(qū)域租賃市場的供需結構。按照公租房的租金基本每套房月租在2000-3000左右,相比當下同位置同戶型的租金便宜60%以上。這種情況下,的確有個別人用作套利行為,但從比例看,非常少。
 

  張大偉稱,擅自將公共租賃住房轉租、出借給其他人員居住的,屬于嚴重違規(guī)行為,處罰將是取消承租人的租賃資格,并按照合同約定收回公共租賃住房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(zhí)行。5年內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。而中介違規(guī)代理賺取租金差價也屬于違規(guī)行為。從出現違規(guī)看,主要還是部分承租戶并非需求租賃房源,更多還是從套利角度申請,這也意味著北京公租房配租的條件應該提高。

?       轉自:中國經濟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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